各学院:
为培养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先进典型,表彰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全面发展的学生,现将2019-2020学年评奖评优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奖项及人数
1.范围: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(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单独评选)。
2.奖项
个人:本科生校长奖学金(十佳大学生)、五好学生标兵、五好学生(一等奖学金)、优秀学生(二等奖学金)、单项奖(三等奖学金)、优秀学生干部。
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员标兵、优秀团干部。
注:其中本科生校长奖学金(十佳大学生)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,推荐一名候选人,需要递交2000字的个人材料和相关的支撑材料。
集体:优秀团支部。
3.人数
各学院评奖人数见附件
二、评选条件
1.各种奖项评选条件见《学生手册》(2020年)第74-79页。
2.五好学生标兵从五好学生中评选,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,在学校、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中,表现突出。
3.团评优奖项评选条件见《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》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各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《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(试行)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细则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》等文件,以综合测评和学年鉴定为基础,按照要求评选候选人。
2.各学院团委书记,辅导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及推荐,在充分民主和集中的基础上,初步确定评选名单。
3.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查,最终确定评选名单,并将名单公示三天,公布监督电话,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,接受监督。无异议后,形成评选工作报告(包括程序、总结、评选名单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)。
4.各学院评选工作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。10月26日学院按照校区分别将评选工作报告(纸质,含评选名单,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、盖章)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(曲阜校区: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室,电话:4456464,日照校区: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会馆2120,电话:3980648,电子邮箱:xshpjpy@163.com)。
团委评奖材料评选工作报告(纸质,含评选名单,学院团委书记签字、盖章)、优秀团支部登记表加盖学院团委印章后,于10月26日前报校团委(曲阜校区报大学生活动中心412室;日照校区报留学生会馆2105室,电子邮箱:qfsfdxtw@163.com)。
5.10月29日各学院将获奖名单导入系统,学生开始在手机端填报个人申请表,学院填写班级意见和学院意见,审核电子表格并提交,学生处、团委审核通过后,学校公示,学院导出学生个人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学校签字盖章,学校打印获奖证书与申请表一起下发。
6.学生工作处、团委在征求学院党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对在学校有关单位工作中符合评选条件、表现特别突出的,可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。
7.学院意见请盖学院公章(行政章),团委评奖请盖学院团委章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民主的原则,动员师生积极参与,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,按照分配的评选名额确定名单。
2.学院党委副书记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要认真负责,具体指导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,切实保证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学生工作处 团委
2020年9月28日